石柱法院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5.03.2015  14:31
  近年来,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石柱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提供导诉、立案、收费、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内部审批事项全部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完成。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试行邮寄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减少农民工住宿费、交通费等诉讼成本的支出,减轻讼累。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1天内完成立案审查。加大救助力度,对来院起诉追讨工资的农民工,实行诉讼费缓、减、免,2014年共为800余名农民工缓、减、免诉讼费18.7万元。

  加强农民工诉讼指导。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诉讼技巧较差,为防止农民工因缺乏诉讼技巧败诉,在审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中,注重对农民工进行诉讼指导,特别在举证时限、举证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最终实现对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

  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成立专门“劳动权益保护”合议庭,抽调调解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的法官专职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014年共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389件,追索劳动报酬869.9万元。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纷争的功能,加大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了权胜煤矿204名职工、龙潭乡4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一批群体性纠纷。

  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人采取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在诉讼时尽最大可能采取诉前或者诉讼保全措施,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对于农民工无力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申请,视农民工的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变通方法,免除农民工担保条件,以实现对受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2014年共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开展诉讼保全21余次,冻结存款34万元,为案件的后续审理和执行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民工工资足额兑现到位。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迅雷”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560余万元。做好动员布署,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借助银行、国土、车管所等单位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个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实行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目标,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曝光“老赖”301人,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245人,限制高消费30人,司法拘留61人,移送追究拒执罪3人。被纳入“限高”名单的唐某在乘机时被机场公安当场拦截并移送我院处理。六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设立法律咨询点,加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既是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凭证,又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以此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深入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指导企业诚信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 来源:石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