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多项措施抓好青年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21.04.2016  11:35
  巫山县人民法院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抓好青年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注重培训,强化综合业务能力。建立干部初任培训制度,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为基本内容,对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建立选派调训制度,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有计划地分层分类对全院青年干部进行培训;建立在职学历进修制度,制定《关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暂行规定》,鼓励青年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完成学业的青年干部按规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采取自主培训,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或者召开培训会,请院领导、中层干部或者办案能手讲解业务、释疑解惑,保证全院青年干部系统掌握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采取委托培训,分批选送青年干部参加市高院、市二中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班,接受高层次培训,提高青年干部队伍的业务素养。

  二是注重锻炼,强化工作实践能力。根据本院《新进人员轮岗工作规定》,安排新录用青年干部三年内至少到两个内设部门进行轮岗学习锻炼,使其较快了解工作职责,初步熟悉业务流程,增强业务技能。通过轮岗锻炼,加快了青年干部的成长,提高了青年干部的综合业务水平。通过选派青年干部到人民法庭挂职或工作,加强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沟通联系,寻找审判工作与基层实际的结合点,青年干部服务于全院中心工作的意识得到增强。

  三是注重管理,强化高效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市高法院“四个一律”以及干部管理等规定,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按照市高院工作目标评估办法,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量化,通过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确定考核权重,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使青年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通过机关内部经常性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年干部的思想情况,对一些有不良倾向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时纠正。此外,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认真研究解决后给予明确答复。狠抓青年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重点查找在办案效率、行为规范、廉洁、为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使青年干部的作风建设符合教育活动的要求,树立法院青年干部可亲、可信的形象。

  四是注重使用,强化队伍战斗能力。坚决破除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陈旧观念,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青年干部选拨任用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青年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将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按照“凡进必考”的要求和招考录用政法干部的规定,面向社会招录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到法院工作,极大地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使法院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