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巧借外力强监督 司法公信得提升

12.06.2015  12:09
  近年来,铜梁法院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媒体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途径,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意识,巧借外力不断强化法院外部监督,有力的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在辖区民意抽查中,法院司法满意度达99.3%。

  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强化人大及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交办案件,法院党组坚持把研究处理人大、政协交办案件作为常态工作来抓,院领导亲自带头包案处理交办案件,注重实地走访调查,倾听诉求,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共同发力解决问题,坚持及时做好办理回复和联络沟通工作,积极建立人大交办案件台账,掌握办理进度,加强内部催办督办工作;加强主动向区人大各工委及政协有关部门汇报工作,邀请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增进理解和支持,为联络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和参与案件办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案件处置进行评议的意见及建议,提升办案水平;坚持在开展各项重大活动时,积极向区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并邀请参与,拓展代表、委员等了解法院工作渠道。近年来,先后就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成果展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视频接访化解信访积案等12项工作,邀请代表、委员263人次来法院视察、座谈,听取意见建议19条,并对意见建议逐一消化整改落实,促进了法院工作。

  构建“三员一体”平台,强化社会力量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的职能,保障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打造“三员一体”的立体监督平台。进一步夯实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辖区遴选84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达1.6:1,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充分保障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审判职权的有效行使,去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1179件,陪审率达98.3%,增强人民陪审员对参审个案的监督面;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在辖区党政机关、社会各阶层聘请12名廉政监督员,近年来通过组织监督员参与听审、回访、召开座谈6次91人(件),全面增强廉政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力度,拓宽参与监督领域和途径;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构建庭、站、点员的便民诉讼网络,聘请36位社区干部、行业精英、群众威信高的人员为便民诉讼联络员,依托其社情民意熟、扎根一线的优势广泛深入社区、乡村,在辖区内开展司法宣传、法律服务、民意走访,为人民法院与基层群众之间架起“连心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法院接受监督更接地气。

  回应新媒体新需求,积极接受舆论监督。依据媒体监督的法律规定,积极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对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采访报道法院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允许下提供便利;通过召开新闻发布、新闻通稿、互联网站、法院微博等形式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法院司法工作信息1200余条;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开展良性的互动,使司法工作更接“地气”,去年来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辖区新闻媒体来院集中采访6次,在辖区媒体专题介绍法院工作3次,取得良好效果,提高了法院司法公信。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