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庭审进街镇”妥善调处民间借贷纠纷

17.06.2016  21:51
  6月15日,江北法院法官赶赴兰溪小区,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据悉,此次庭审吸引了30余名群众旁听。

  陈华与万青系同事关系,万青因经营项目先后向陈华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陈华可随时要求万青偿还借款。后因万青经营不善,不能按要求还款,陈华遂将万青及其妻子诉至法院。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同事和朋友关系,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向陈华释明其与万青签订借款合同是在万青夫妻离婚之后,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华在听取法官释明法理后,当庭撤回对万青前妻的起诉,并当庭与万青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群众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