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量化考核机制

17.06.2015  13:13
  南川区法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量化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效能。今年1-5月,聘用制书记员人均记录案件数量152件,同比增长15%,案卷归档率98.5%,人均录入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文书校稿差错率控制在0.5‰以内,当事人和群众投诉为零。

  一是明确考核主体。设立聘用制书记员业绩评价委员会,下设综合考核组、业务考核组、廉政监督组。综合考核由政治处牵头,负责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奖惩激励等考核;业务考核由业务部门牵头,负责专业业绩考核;廉政监督由监察室牵头,负责廉政纪律考核。

  二是规范考核程序。首先由书记员本人填写《考核自评表》,分别经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牵头的三个考核小组审核打出评定分数,业绩评价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报党组研究决定。

  三是量化考核内容。确定政治思想、文书记录、接访接待、工作质量、技能培训、案卷归档等21项考核内容,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设计0.1-10分的扣分值和1-5分的加分值,按照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政纪律和专业素质“1:1:1:7”比例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是严格考核评价。建立聘用制书记员业绩档案,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总分95分以上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总分低于70分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末位的予以解聘。2014年,表彰优秀12人,解聘1人。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