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成立景区工作队,为该县旅游经济发展护航

28.10.2016  21:16
  巫溪法院通过设立景区工作队,依法对涉景区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景区管理有序和旅游纠纷的及时化解,切实维护游客及景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和景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工作队组建一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涉景区案件102件,办结102件,办结率100%,受到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发展旅游经济是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审判机关理应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党组多次召开如何服务景区发展的专题研讨会,多次召开干警大会宣传为旅游经济提供法制护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有多名干警在县内举办的《旅游法》普及等相关赛事中荣获殊荣。

  二是明确职责。该院从立案、民一、民二、行政等庭室抽调工作人员,成立景区工作队。景区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在景区巡回调解、审理与旅游事务相关的服务合同纠纷、人身财产损害、旅游行政执法等案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保障游客和旅游业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是大力开展工作。工作队在巫溪红池坝、宁厂古镇、汉风神谷等县内景区与县旅游管理委员会及景区管理方协作设置了巡回工作室,定期派员驻站办公。在景区内分别对景区管理方、景区从业人员、景区内业主及游客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提高旅游经济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涉景区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始终坚持“三快”原则;优化送达方式、大量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走完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6月,该院就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成都游客杨某与巫溪农家乐经营者刘某的侵权纠纷案。

  四是注重经验总结交流。该院工作队在院党组的协调下,多次与湖北神农架、陕西平利等地法院,就涉景区案件的办理进行经验交流。工作队还实行月总结、季汇报的方式定期开展案件总结会,并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府进行汇报,及时向县旅游局提出司法建议。今年以来,该院异地交流经验5次,向县旅游局发出司法建议2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