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把好“四关”开好新闻发布例会

14.02.2016  12:49
  为落实好全国法院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渝北法院认真组织,把好“四关”,扎实开好每一场新闻发布例会。2015年,该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例会6次,加强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推进了司法公开,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把好选题关,增强关注度。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话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年初预先确定每次例会的主题,既保证承办部门早谋划、早准备,又确保选题对内切实际、对外接地气。在具体发布内容上,按照“点面结合”原则组织内容材料,注重点上“以案释法”和面上司法公开互补,既展示法院亮点,又适应媒体需求。2015年共发布涉及防范电信诈骗、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风险提示7类,典型案例16个,市、内外主流媒体纷纷转载刊发。

  二是把好对象关,增强针对性。每次新闻发布例会除固定邀请市、区主流新闻媒体外,也会固定邀请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镇街群众代表,还根据每次例会的不同主题,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人士参与,让新闻发布例会开地更富生命力,避免流于形式。如在召开金融案例解读及相关风险提示主题发布会时,除固定邀请对象外,还邀请了辖区金融办、银监局和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受到各界好评。

  三是把好统筹关,增强务实性。将研究室确定作为新闻发布例会的牵头部门,统一负责全院新闻发布例会的组织协调、发布内容审核、媒体群众邀请等工作。针对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现状,由研究室统筹谋划新闻发布例会与相关活动任务,做到同步思考、同步安排、同步举办,既节省司法资源,又扩大例会声势效果。一年来,该院在成功举办6次新闻发布例会的同时,也顺利完成了人大代表联络、法院开放日、典型案例解读、专题普法宣传等活动任务。

  四是把好例行关,增强公信力。按照重庆高院“双月一次”的要求,精心制定《新闻发布例会暂行办法》,确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原则上每双月下旬举办一次发布例会。一年来,该院切实践行公开承诺,除2015年12月提前与“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一并于中旬举办外,其余5场新闻发布例会均在双月下旬举行,受到了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公众的点赞。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