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把好四关让诉调对接更便民

26.01.2015  18:20
  石柱县法院创新多元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新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拧成一股绳,通过严把四关,确保诉调对接便民“直通车”进农家解民忧暖民心。

             选聘考核把好用人关

  石柱县法院在西沱、黄水、悦崃、马武等10个乡镇成立了52个便民调解工作站。工作站人员通过自愿申请、地方党委政府推荐、县法院进行考察的方式,选聘政治素质好、法律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热衷民事纠纷调解的人员为特邀调解人员。

  根据调解员平时工作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县法院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对特邀调解员进行考核。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的特邀调解员实行淘汰解聘制度,不断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

  3年来从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择优聘请了75名特邀调解员。

             培训指导把好过程关

  法院汇编《诉调对接案件法律文书样式汇编》、制作《农村常见10个涉农纠纷法律问题解读》等,供各便民调解站、指导法官在办案中参照使用。县法院就农村较为典型的农村房屋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为各乡镇村组干部、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片区法庭召集特邀调解员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3年来,县法院和各法庭累计培训18场次,培训2000多人次,极大地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在具体的案件调解中,特邀调解员在遇到棘手的问题时,县法院采用每个站点指定一名指导法官,一对一进行业务指导,有效解决了调解员知识不足的问题。

             规范审查把好质量关

  法院修改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诉调对接案件办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强调指导法官必须抓好立案审查、调解指导或者直接参与、结果审核、法律文书制作、未调解成功案件的后续处理等关键环节。

  法院审管办严格按照诉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严格进行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便民维权把好民意关

  通过远程立案、委托调解、群专结合、优势互补的方式,特邀调解员进村入户做工作,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化解纠纷。

  所有诉调对接处理的案件,在当事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后,由县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使得民事调解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双方签订民事调解书后受到法律保护,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年来,诉调对接让1227件案件当事人不出乡镇便能搭上了便民诉讼的“直通车”,1194件案件被成功调处,兑现标的262.57万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来源:石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