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法警队刘伟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25.08.2015  10:53
  近日,沙区法院法警大队刘伟同志被评为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刘伟同志现任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从武警部队营职干部转业到法院系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十佳干警”,两次荣立三等功。

 “法警是法院的‘脸’。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法官,而是我们法警。‘脸’都没有弄干净,他对法院有好印象?他能对法院有信任感?”刘伟是这样诠释法警队的工作。

  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刘伟制定了 “三化治警”的工作思路:一是警务管理规范化,补充完善了18种制度和规定并一一张贴上墙,制作了警务工作安排显示栏,每天的提押人犯、值班、值庭、巡逻、协助执行、车辆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和人员安排一目了然,有条不紊;二是警务训练标准化,对擒敌技术、械具使用、安检保卫等各项业务能力训练都有组织、有计划、有教员、有讲评、有登记;三是警容警风军事化,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对全体法警队员进行军事化训练,提高法警队员的军政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014年,法警大队提押人犯1000余人次,协助执行800余次,出警2000余人次,安全行车一万多公里,未出任何差错,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沙坪坝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