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治区

07.06.2016  21:19
  綦江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法治部署,紧抓依法治区各项重点任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在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中促进法治建设,有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2015年以来,共办结案件20987件。

  一是完善和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以及证人、鉴定人出庭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建立庭前会议制度,了解和听取控辩双方对管辖权异议、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的看法,总结归纳控辩双方的争点以及庭审重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出庭公诉效果和庭审效率。制定《非法证据排除操作方法》,规范证据收集和使用,准确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350人。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结案件100余件。为6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二是建成和用好执行指挥中心。强化组织保障,执行指挥中心由执行局、办公室、法警支队等部门人员组成,强化部门联动。设立执行快速反应联络小组,保证执行快反。强化硬件保障,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安装网络查控视频监控系统和执行指挥视频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机动车锁具等设施设备。强化制度保障,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工作细则、工作流程、警务保障、联动机制、应急预案、值班备勤、信访风险评估等配套制度。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表》,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网上“总对总”查控系统启动以来,共计进行网络查询865件948人次、网络冻结18件20人次。

  三是规范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在程序合法、告知充分、强制有度的条件下,依法加大强制措施运用力度。规范强制措施的审批程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需要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的,需提交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和合议笔录报院长审签同意后方能适用;情况紧急需立即拘留的,事前需电话请示,事后需及时完善手续。2015年以来,共公示曝光被执行人1000余人次,司法拘留56人,罚款17万元,拟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促进了执行兑现,维护了法律权威。

  四是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自2015年5月1日起,将之前的立案审查改为立案登记,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收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规范立案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登记立案19458件,群众诉讼更加快捷便利。

  五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762份,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用好官方微博、高清数字法庭等信息化载体,对部分庭审过程进行微博直播、同步录音录像。用好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落实律师执业权利各项规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13次,邀请旁听庭审28件次,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让群众理解司法、信赖司法。

  六是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开展上门立案、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立案工作150余件次,为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立案服务,减轻当事人奔波之苦。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推进诉讼服务大厅、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20余份,远程视频庭审26件次,远程视频接访8件次,让群众少跑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597件,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2128件,降低诉讼成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办结案件7657件,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工作2000余件次,深入学校、厂矿、村社等地开展巡回审判670余件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10件次,其中院长接访群众130人次,依法将信访当事人引入“信法”渠道。

  七是坚持依法服务发展。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统筹兼顾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利益,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和股权转让案件15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法执结拆迁拆除案件72 件,有力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对困难企业慎用、活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分期履行等方式,缓解企业发展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常态化审务进园区活动,采取走访调研、专题培训、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方式,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到铝产业园区、松藻煤电园区、关坝煤电化工业园区等地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15次,举办专题法律讲座6次,提供法律建议60余条。审结涉园区案件260余件,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努力服务和保障园区企业发展。

  八是扎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把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作为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的重要内容,促进提升释法说理的准确性、完备性、逻辑性。加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对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情等后果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的接受力和认可度。坚持约见申请执行人制度,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执行案件后30日内约见申请执行人,主动通报执行案件进展,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