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规范快速办理管辖权异议案件

27.04.2015  12:57
  武隆法院规范快速办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在保障异议申请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有效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拖延诉讼时间。2014年至今,快速办理管辖权异议案件20件,仅2件异议成立移送审理,平均办理时间不足5天。对异议不成立后提起上诉的案件,均在15日内完成移送流程。

  做好诉前引导释明。对不属管辖范围的案件,在诉前引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对符合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向原告方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其诚信诉讼、避免诉累。

  缩短部门流转时间。审判业务庭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初步审查未超过答辩期的,在当日内中止原案件的审理,并在2日内将案件材料移转立案庭审查。

  同步审查节点步骤。立案庭在收到管辖权异议案件后,当日立案、确定承办人、排期并及时将受理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今年1-3月受理管辖权异议案件9件,均实现当日完成审查程序。

  同类案件集中审查。对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提起的申请理由相同的案件,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特别是在涉及同一被告的同类型案件中,被告在某一案中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已被驳回,为拖延诉讼在其他案件中仍坚持以同一理由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由同一合议庭审查,减少不必要的迟延,有效遏制恶意拖延诉讼行为,大幅缩短审查时限。

  加快上诉移转速度。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严格掌控送达、整卷时间,要求业务庭承办法官、书记员在10日内完成上诉案卷的移送,立案庭在一周内将案卷移送上级法院,减少案卷移送时间,提高上诉案卷移转效率。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