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结合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推行“七优”服务承诺为民服务

06.01.2015  11:18
    黔江区司法局为实现法治教育大众化、社区矫正规范化、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法律服务便民化,整合资源,推行“七优”服务承诺,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新的模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热情服务。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二是便民服务。司法所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方便老百姓生产、生活。  三是高效服务。对涉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国企改革、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维护稳定和法律服务的事项,实行优先受理;对符合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及时受理。四是优质服务。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和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服务,做到迅速、热情、周到、细致,对重大矛盾纠纷做到排查稳控到位,并及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调处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和当事人排忧解难。五是规范服务。严格司法所工作流程,规范司法所行为。实行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能和服务范围;司法所服务办事、办证程序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六是诚信服务。严格司法所工作责任制、投诉规定,对群众的信访、投诉、复查申请不推诿,做到 “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七是廉洁服务。严守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及职业道德,杜绝“吃、拿、卡、要”,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