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批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名单公布,快看看有没有你

29.03.2019  17:51

3月2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通过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等多项程序,重庆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首批340名消防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正式对外公示。

招录对象可通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消防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2019年3月29日— 4月9日(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公布

此次拟录用人员的名单,是在万州、黔江、涪陵、永川、九龙坡、南岸和渝北七个片区招录点范围内,根据测试成绩(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确定的。其中万州片区54人,黔江片区85人,涪陵片区70人、永川片区48人、九龙坡片区24人、南岸片区39人、渝北片区20人。

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将负责受理。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新录用消防员将参加入职培训

据了解,对于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根据基础素质条件,区分社会青年、退役士兵、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等群体,分类组织实施。

入职培训3个月内,将对新录用消防员进行政治考核复查和体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以及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中招录、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予以退回。

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录用的消防员,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制发《消防员入职批准书》,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

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入职后多方面可享优待政策

市应急管理局介绍,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附名单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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