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消防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农村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20.05.2020  19:51
   本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补齐农村消防管理缺失、火灾多发等难题的短板,更好地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江津支队立足农村防火工作实际,积极抢占农村消防工作“制高点”,缜密研判、科学谋划,采取多项措施全面筑牢农村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制度落实。支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和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一方面强化镇街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负责辖区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户及村宅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乡包村、村包人”的消防安全体系,要求各镇街、园区、行业主管部门除党政主要领导外的所有班子成员,按照辖区村社(片区)、监管、服务对象,实行消防安全“划片包干”管理,负责划分后的片区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每条街、每栋楼以及每个市场主体均有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安全要保障、隐患要消除的工作要求,全面促进农村防火工作开展。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救援力量。针对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规划严重滞后的实际,支队积极提请区政府,建议把农村防火工作与城建、规划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协调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老旧农房和农村电网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推进消防安全行政监管,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安、应急、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断加强与综治、住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村(组)建设等活动的考评范畴,全面促进新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区30个镇街建成市政消火栓1426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2支、微型消防站103个、志愿消防队伍194支,从根本上提升了消防治理能力水平。
  筑牢防控底线,压实消防责任。支队定期派出防火骨干下乡,指导镇政府、村委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实现消防例会、监督管理、隐患整改、宣传培训、初期火灾扑救“五个常态化”。充分利用村两委等基层组织点多面广等特点,发动乡镇、村、组干部和志愿者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及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用火、用电和可燃物的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电源的检查,并将检查内容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形成检查、整改、宣传的动态式消防管理机制,及时提醒和督促村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指导、督促居民家庭有序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分布较广、熟悉民情、深入群众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家庭、村办企业、易燃、可燃物品的堆放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不断改善农村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审核人: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