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出台“八项纪律”压实十九大消防安保攻坚战纪律红线

19.09.2017  19:42
   本网讯 近日,重庆总队出台《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八项纪律”》,要求全市消防官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的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部局和市委三级指示精神,确保有力实现十九大消防安保期间“三个不发生”“三个确保”和“七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
  “八项纪律”是依据部局《“迎接十九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公安局《“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考核评比方案》要求制定,以工作纪律为主。一是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编造、散布有政治性错误和影响部队形象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二是一律不得对上级和总队的工作部署、交办指令推诿拖延、大而化之;三是一律不得在执勤执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警容不整、行为失范;四是一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五是停止一切探亲休假,主城区单位主官离开主城区、非主城区单位主官离开辖区,不论因公因私一律履行请假手续;六是下沉警力,两级机关和大队部三分之二警力一律压到一线,联合执勤执法,实行责任捆绑;七是任务期间,各类值班、执勤、督导、蹲点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责任辖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八是一律停止与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无关的考核考评、业务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
  为确保“八项纪律”的有效实施,十九大消防安保期间,总队纪委将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八项纪律”以及部队条令条例和铁规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纪律震慑,确保全市消防官兵积极投身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