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圆满完成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09.10.2016  14:02
   本网讯 国庆节期间,总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部消防局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采取超常规手段,扎实做好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部队管理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10月1日0时至7日10时,全市共发生火灾116起,直接财产损失12.7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做好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总队3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国庆安保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汪永明总队长专门传达了公安部、部消防局和何挺副市长等领导关于国庆安保的重要指示精神。总队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社会面火灾防范工作、部队执勤战备和队伍管理予以部署。同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总队、支队、大队保证1名主官在位值班,各级机关落实三分之二警力投入一线参与执法执勤任务,确保国庆节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节前,全市各地组织辖区乡镇(街道)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专门召开了节前消防安全保卫动员会,部署强调基层火灾防控措施,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各地提请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物流仓储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突出火灾隐患。节日期间,总队防火部每日派出5个工作组,下沉基层支队、大队开展帮扶指导和执法执勤,累计下发督办通知书33份,检查发现和督改问题315处。10月1日0时至7日10时,全市消防部队共检查单位3635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73份,“三停”9家,临时查封11家,整改隐患4108起。
  三、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工作。总队充分利用国庆节的有利时机,广开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消防宣传氛围。节日期间,总队、支队在主流媒体设立曝光专栏,全面反映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在景区(点)、商场市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设立宣传点,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宣传队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常识。在大型社区、繁华商业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公共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节日期间,全市共开展消防宣传308次,播放消防提示4956条,发放消防宣传短信791万余条。
  四、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执勤战备和部队管理工作。针对节日消防安全保卫特点,全市消防部队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场所“六熟悉”频次,进一步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实地演练,扎实开展装备检查和维护保养,调整充实一线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9月30日,总队专门举行了全市消防部队高层建筑供液测试演练,为执勤备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各单位积极开展纪律作风和安全防事故教育,突出抓好人、车、酒、娱等重点环节,强化请销假、晚点名、查铺查哨等管理措施,对除执勤执法以外的行政车辆一律封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部消防局、总队党委要求,严防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行为。节日期间,总队组成6个督导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督导,潘业辉政委亲自带队对全市消防部队6个基层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有力促进部队管理持续稳定。(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