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制定出台《全市消防部队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

11.04.2016  17:38
   本网讯 近日,消防总队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全年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全市消防部队2016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明确了相关指导思想和学习重点。
  一、坚决落实刚性要求。《意见》指出各级党委中心组要严格落实集体研讨、重点发言、学习考勤等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参与率不低于90%,参加学习对象可视情扩大到:支队科长以上领导干部、各中队军政主官;大队部全体干部、所辖中队军政主官。集中学习要突出1个主题,并安排1至2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1至2名其他成员作随机发言。每年12月底要向总队党委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情况。各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思考,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二、健全完善基础台账。《意见》强调要详细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收集资料,每月作出安排,确保每次集中学习计划合理、内容科学、发言明确、高质高效。要建立健全资料归档制度,将每月学习通知、考勤登记、学习资料、发言提纲、信息图片统一收集归档,形成每月基础台账,最后一次学习基础台账附全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笔记按照年度统一收集归档,以备查阅。
  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意见》要求各单位丰富集中学习形式,可采取观看收听影音资料,邀请部队内部、地方院校专家来队授课,前往兄弟单位、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多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辅导,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和载体,增强学习效果。要抓好个人自学环节,班子成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年度学习安排和个人理论基础、知识结构状况拟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确定自学书目、落实自学时间,不断固强补弱,提升能力水平。
  四、着力推动成果转换。《意见》强调要大力弘扬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优良学风,深入研究事关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认识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转化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