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02.07.2015  18:03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涪陵区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在2015年7月10日至9月10日期间严禁在林内以及距离林缘100米以内地带的建筑物外吸烟、烧烤、野炊、用火把(堆)照明、非法狩猎或驱逐动物以及进行爆破作业、电焊作业、实弹演习和举办篝火晚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