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委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15.04.2017  00:04
  4月12日上午,涪陵召开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前,涪陵区委书记李洪义听取了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 “三个好”要求,即把会开好,把工作落实好,关键是要把今年的任务完成好。会议总结回顾了2016年度我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并对2017年度向执行难攻坚冲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区人大副主任于淑萍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康中,区政协副主席杨平,市三中法院执行局局长曾毅,区法院院长王小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大槐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林劲松通报了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打算。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等单位分别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区法院院长王小林就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标准高任务重,最高人民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列明了多项具体标准,时间紧、压力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时间保障;二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短板多压力大,在观念、制度、技术等多方面仍存在障碍,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加以解决。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当自强需借力,法院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争取各界大力支持。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刘康中从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该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执行工作态势良好,在区法院的主导下,措施有力,敢于担当,执行工作非常到位,全区社会反响良好;二是机制健全运行良好,在这两年的工作中,公检法相关单位共同协作,全区形成了打击“拒执”行为运行良好的联动机制;三是齐心协力形成局面,全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果是区法院干警团结协作、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配合协作上是值得肯定的。他还指出,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仍然存在着人案矛盾突出、个别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社会诚信水平不高、财产登记和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需要改善,必须想方设法补短板。刘康中书记还代表区委对全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主动作为、规范作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领导、增添措施,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