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6.02.2016  11:07

  2016年,涪陵区环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孙政才书记对做好“十三五”时期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及陈和平副市长在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守生态文明建设“五个决不能”底线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三大战役、严守三条底线、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打好三大战役

  一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严格按照“水十条”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实施水环境保护项目,完善乡镇二、三级排污管网建设,确保长江、乌江涪陵段水域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整治榨菜加工企业,继续关闭淘汰一批养殖场。二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坚持不懈落实“大气十条”,制定工业企业、工地道路扬尘、矿山开采、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考核及追责、通报制度,推进中化涪陵化工的搬迁。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积极推动落实今年出台的“土十条”,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和预防,落实生态红线,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推进页岩气开发环保技术规范、环境监测等课题研究。

  二、严守三条底线

  一是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确保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故零发生。从抓好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入手,强化化工企业、涉重涉危企业管理,做好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应对,加强页岩气研发中心与国内重点高校合作,有效防治开采中的环境风险,建成投用涪陵环境监控中心,提高龙桥、白涛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守住环保审批底线,促进发展方式持续转变。严格执行禁投清单、总量控制等制度,完善试生产审批管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守住环保法律底线。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大力实施新法新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实施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三、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抢抓机遇、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督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环保监管网络和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环保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二是狠抓总量减排,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凡是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以堆放、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均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必须先购买排污指标,未取得排污权的一律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三是强化四治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四清四治”任务要求,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落实环评“三同时”、环境风险防范等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全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