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局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

03.12.2015  15:26

为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涪陵局采取三项措施,大力加强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把合同监管纳入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进合同监管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举办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合同监管能力水平,为更好的开展合同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开展宣传引导,强化维权力度。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横幅等形式增强公众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延伸合同监管和消费维权触角,指导大家如何识别和认定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引导社会共同抵制“霸王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做好企业合同使用的行政指导,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变被动的事后治理为主动的事前预防,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自查制度,严格规范格式条款内容,引导企业自觉杜绝“霸王条款”,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企业形象。

截至目前,该局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收集合同文本56份,向合同格式条款应备案而未备案的22家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在9种合同中使用的38条“霸王条款”进行了修改,责令37家汽车销售企业对78条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修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格式条款及时予以了清理、纠正。(涪陵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