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推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

05.09.2016  19:03

 

 

法治宣传现场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近年来,涪陵区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取得初步成效,形成责任明确、机制健全、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普法工作实现全覆盖,“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全面推进,“法治涪陵”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统筹安排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全民普法守法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普法责任主体。70个重点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各单位逐步改变普法“协助”意识,变“配角”为“主角”,增强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建立了普法重点内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职能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普法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涪陵立足实际,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赋予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和鲜活性,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注重案例指导,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区法院定期出版《司法和光》、《司法和论》,区司法局编辑《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区关工委的《学法课堂》等杂志刊物发布典型案例,形象还原案件事实,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
    建立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切实履行告知和公开义务,把执法司法活动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让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使他们明白自身的违法行为和应受到的处罚及维权救济机制。强化法律服务过程中的释法明理,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程序、法律规定等,并为当事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深入各单位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等经常性宣讲活动,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如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法律进公租房”、“法律进园区”等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体检”系列活动,帮助当事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500余件,在宣讲、办案、调解等过程中,把个案的处理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宣讲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分类组建普法宣讲团,强化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区普法办从高校、区级部门、区委党校、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择优选聘了部分法律专家、学者、职侦干部和律师,按照专业特长、研究方向,建立农村、部门、学校三支普法宣讲团,根据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深入农村、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普法专题宣讲380余场次。
    整合优化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普法宣传。普法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国家公职人员、执业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衷于普法宣传的社会各界人士,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区妇联、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涪陵分会联合成立了“涪陵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全区普法骨干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0余场次,举办文艺演出200余场次、法治讲座及培训35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余万份(册),受教育干部群众达70余万人次。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

    发挥各种媒介资源作用,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大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节能宣传周、三月综治宣传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和有奖知识竞赛、印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专栏和户外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同时,高度重视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的运用,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以及窗口和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其中。如“爱涪陵”新闻APP、微信公众号“涪陵发布”既能方便干部,又能使群众随时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资讯。团区委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涪陵青年网等新媒体工具及在全区300多个市民学校里开设普法教育课堂,全方位、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普法办通过区内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涪陵手机报等媒体开办了“法治新闻”、“律师说法”、“法治之窗”、“阳光涪陵”、“法治涪陵”等普法栏目和宣传专版,扩大普法阵地建设。
    发挥三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近年来,涪陵区改造升级了涪陵青少年警示教育、干部警示教育、禁毒教育3大基地,先后接待区内外5万余人次干部群众参观,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实效性、影响力进一步凸显。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亮点纷呈。依托涪陵监狱、涪陵戒毒所两个教育基地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创造出小品《妈妈的眼泪》等数十个文艺作品,以现身说法的方式,给参观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法治教育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打造了滨江路法治文化一条街、“观山水”法治楼宇示范小区;成功举办涪陵区首届法治书画摄影大赛;打造法治辩论赛品牌,已成功举办三届法治辩论赛,属全市首创,有力地推动了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

执法司法与自身学法相结合

    随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单位自觉承担并履行普法工作的社会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加大了内部人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力度,引导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法治的轨道中运行。
    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执法人员真懂。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将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范围、权利义务等向社会公开明示,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建立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合格者核发执法证。细化执法活动中的原则规定及裁量标准,严格做到具体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部门执法责任制不断得到深化,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提高决策水平,做到领导干部真用。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必要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依法决策的智力支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学法实效,做到一般干部真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把法治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开设了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等法治课程。今年以来,全区共有1000余人次干部职工参加了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举办的法治培训。各单位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根本措施,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通过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法律法规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建立完善了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全区每年有1.4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