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促“三化”

06.03.2015  13:12
  涪陵法院在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基础上,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促进人民陪审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化。修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建立院机关、人民法庭两级管理模式,审管办和人民法庭均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登记表,统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案号、案由、当事人情况、未能按时参审的原因及次数等信息。各审判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情况及时予以反馈,审管办建立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台账,每月汇总报政治处备案。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参审案件等履职情况和业务素质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长期不履职或履职能力较低的人民陪审员,实行退出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有效履职。

  二是优化配置促科学化。采取随机分配原则,避免“陪审专业户”、“零出庭”等不正常现象。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和审理特点,结合人民陪审员的知识背景、专业特长,安排参加合议庭,在审判中充分发挥优势,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深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查阅案卷材料及有关法律资料,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保障其在案件审理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优化陪审效能。

  三是借助平台促信息化。积极与市高法院沟通协调,争取信息技术支持,借助12368司法服务平台,实现人民陪审工作信息化。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录入人民陪审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案件排期时,电话告知人民陪审员开庭时间和地点,并确认参审人民陪审员名单。通过12368司法服务短信平台将开庭时间、地点、案由、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等事项发送至审判组织成员,实现审判组织成员之间的有效互动,使人民陪审员及时知晓参审案件的开庭信息,保障案件顺利开庭。自今年2月26日运行以来,该院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审判组织成员发送开庭信息120余条,有效避免了因人民陪审员遗忘而影响开庭等情况。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