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推动建立破产处置工作 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10.01.2018  20:00
  为保障破产工作依法稳妥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涪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带头与涪陵区区长、常务副区长沟通协调,得到区政府领导的迅速回应和强力支持。2017年12月26日,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发文,正式建立涪陵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涪陵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涪陵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杜海波和涪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担任,召集人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琼、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郑义柳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盛子明担任。联席会议在区法院下设办公室,由盛子明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信访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18家相关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企业破产处置有关政策及配套制度,研究区属国有企业和较大民营企业的破产处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职工安置、税收减免、财产变现、土地资产处置等问题。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强化破产案件审理,是人民法院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破产案件日益增多,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财产处置、人员安置、引资重整等工作艰巨复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必将有力推进涪陵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涪陵破产审判工作新发展。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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