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警方铲除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统一着装还配发对讲机

30.09.2018  21:3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从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查起,深挖犯罪线索,铲除了一个以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犯罪团伙12名成员已被法院一审判处3至6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1月,涪陵警方在侦办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深挖细查相关线索,发现在涪陵新城区发生的多起寻衅滋事案均与同一伙人有关。“涉黑涉恶势力露头就打,绝不能让其坐大成势!”涪陵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立案侦办。

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倪某(男,28岁,涪陵区李渡街道人),曾因抢劫、非法拘禁、吸毒被判刑6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纠合舒某、陈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逞强斗狠,多次到涪陵新城区的一些KTV歌厅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倪某模仿影视剧里黑帮形象,买来鸭舌帽、口罩等统一团伙成员服饰,还给团伙成员统一配发对讲机等作案工具。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成员结构及活动规律,周密组织实施抓捕,先后将团伙12名成员全部抓获。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同时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等多项罪行。目前,涪陵区人民法院对该犯罪团伙成员以集团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定罪量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涪陵区公安局全警动员,强力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强力侦办打击,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今年1至8月,涪陵区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5%,破案同比上升36%。

涪陵警方再次吁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23-72239110,023-72222185;

举报信箱: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涪陵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4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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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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