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院邹钢院长深入涪陵区法院调研指导环资审判工作

02.11.2015  10:44
  近日,市三中法院邹钢院长率张国庆副院长、民三庭庭长陈雪梅、环境资源合议庭人员一行到涪陵区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区法院院长王小林、副院长盛子明、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盛子明副院长就环资庭成立以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汇报。王小林院长着重就今后如何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四个方面补充汇报:一是转变环境资源审判理念,适应环境保护新要求;二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项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大力提升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加强硬件和软件保障。

  针对区法院环资审判的情况,张国庆副院长指出:一是环资庭法官需要进一步创新环境审判理念,强化专门化审判;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借助行政机关职能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上级法院加强指导,就类案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召开协调会和研讨会予以解决;四是加强司法建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行政机关履行职能不全面、不正确等情况,要及时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发送司法建议。

  邹钢院长对环资审判战线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热情慰问,指出区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很多,取得了初步成效。就今后的环资审判工作邹钢院长提出七点希望和要求:一是依法落实好当事人环境保护的民事责任,加大环资审判的影响力;二是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依法从重处罚,尤其注意依法打击单位犯罪;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是加强司法建议,帮助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五是正确实施民事、刑事、行政制裁措施,对违法当事人形成威慑力;六是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力度;七是中级法院要主动掌握涪陵区法院的审判困难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最后王小林院长表示,邹钢院长专程调研指导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体现了对环资审判法官的特别重视和期望。涪陵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邹钢院长讲话精神和张国庆副院长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环资审判工作,取得环资审判更好的工作成效。 来源:三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