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深化改革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07.11.2017  10:02
    一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功能,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养护需求。
        二是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四是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五是建立养老行业自律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体系,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及服务质量大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