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清查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摸家底”

16.10.2017  16:15
  以今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之前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由该系统中每笔政府债务对应的项目单位负责填报。
  日前,市财政局就贯彻财政部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要求,就清查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作出安排,要求将今年6月30日后形成的资产信息录入系统动态管理。
  此举目的是进一步摸清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家底”。清查登记范围为2014年末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2015年以来按程序转化为政府债务的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政府或有债务投资项目资产,以及2015年以来新增政府债券和外债转贷形成的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
  按照安排,此次清查登记还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由审计、银监认定以及市和区县政府认定的平台公司填报。
  市财政局介绍,清查登记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及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全面了解资产“家底”,对进一步夯实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结合,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债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