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公布初中抽签派位计划

10.06.2021  14:12

6月10日,渝中区教委公布初中招生政策,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位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首先进行抽签派位招生

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派位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根据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其中,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在本区居住(租住),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以及未在本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且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主要由指定初中接收,具体办法见《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渝中教〔2018〕93号)》。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初中招生录取工作于6月20日启动,并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非户籍生招生的顺序进行。

6月10日起,区教委和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公布初中抽签派位计划。按照市教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的要求,需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学生须遵循“升学意愿、志愿填报、信息采集”“三一致”的原则,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填报本区公办初中。

抽签派位招生这样做

5月10日—5月14日,各小学组织毕业生和家长进行志愿填报,每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区内学校。凡放弃志愿填报的学生,区内中学一律不得录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渝中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5月21日前到区教委小学教育科进行志愿填报。区教委于5月25日前将其填报的志愿反馈到其户籍所在地招生小学,随该校参加抽签派位。逾期未进行志愿填报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就读。

抽签派位指标分配,以填报了升学志愿的学生总数和全区初中招生计划以及每一所中学的招生计划为基数,相对均衡地分配各中学抽签派位预指标数。

抽签派位时,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由学校直接录取,并将该生信息录入新生报名登记系统,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其不足指标以“对口直升”方式予以补足。

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实施抽签派位的中学不再接收“对口直升”学生。凡填报了志愿的学生,必须参加抽签派位。放弃抽签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参加抽签派位的学生,只能由“对口直升”中学录取,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

抽签派位结束后,学生需在6月21日前,持派位通知书到派位中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25日前,区教委对放弃志愿学生、放弃抽签或者未能参加抽签学生和抽签派位未能确定其志愿填报中学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人数匹配、整校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统筹安排对口直升中学,对口中学按规定予以接收。各中学须于7月30日前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上游新闻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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