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前三季度工作成效显著

16.10.2015  12:07
  今年以来,渝中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增添措施,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渝中区再次荣获“全国法治区县创建先进单位”荣誉。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取得实效。坚持“专群”结合,与区卫计委、房管、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巩固完善医患、物业、道路交通纠纷等专业调解平台工作机制,推行“一站式”贴心服务,1-9月,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3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其中,调处医患纠纷120件;调处道路交通纠纷918件,物业纠纷20余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加强。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矫正帮教制度,坚持推行“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特殊人群心理干预矫正;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邀请区公检法机关对全区300余名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业务技能培训;认真执行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决议,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提请了特赦,特殊人群教育监管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积极推动全区建立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禁毒工作等法律热点问题,发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普法公益广告制作。目前,已制作了《被拖欠的工资》、《家门口的污染》、《拒绝毒品诱惑》、《小疏忽酿大祸》等法治动漫公益广告,在重庆电视台5个频道滚动播出,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与区委宣传部、区教委配合,全面启动了“法律进校园”专项活动,为全区近3万名小学生赠送了普法宣传品。

    四是法律援助机制进一步完善。率先实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遴选优秀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持续开展“一居一顾问,律师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市民学校聘请80余位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律师和机关干部参与“社区工作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引导,深受群众欢迎。1-9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9件,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12348”法律服务窗口接待群众1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