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法院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初具成效

01.07.2016  15:51
  近年来,渝中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权利的规定》以及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三方联席历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树立职业共同体意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总体形成了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透明、规范合作、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关系。

  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依托“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与辖区律所和律师定期沟通联络制度。2011年至今,共邀请20余家律师事务所50余名律师来院参观座谈,实地了解法院审判管理、司法改革、执行威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来院律师事务所占辖区律师事务所总数的16%。2014年4月,举办律师“专题开放日”活动,听取律师关于法院裁判文书说理性有待增强、年轻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有待提高及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不够等意见。2016年5月,再次举办律师“专题开放日”活动,听取律师针对破产案件的审理、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完善公布老赖信息制度等提出的建议。今年下半年,已与区司法局、律协渝中分会商定,邀请辖区律所负责人来院座谈。

  二是加强执业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律师依法享有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以及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权利。通过发送短信、电话沟通、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将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流程信息及时向律师推送。对律师在庭审外要求会见法官的,及时安排并通知律师在工作时间、法院工作场所会面,对律师发表的意见详细记录,并经律师签字后附卷。设立电子阅卷室,面向律师及案件当事人开放,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查阅相关案件电子档案。目前电子阅卷室每年查阅档案4000余件次。自2002年开始实行“委托调查令”制度,在调查令中明确持令人姓名、人数、律师证编号、调查令有效期,以及调查收集证据的具体范围。截至目前,已签发委托调查令2600余份。庭审过程中,依法提醒引导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避免重复陈述无关事实主张,充分保障律师辩论权。对当事人或其家属在诉讼活动中谩骂、围攻律师的,及时依法制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律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是提供执业便利。实行律师免安检制度,来院律师只要出示律师证,可直接从非安检通道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或审判区域。安检制度实行至今,每天平均安检500多人,其中律师大约200人,约占每天来访人员的40%。在审判区域设立专门的律师休息室,开通空调系统,设置书写台、座椅,配备纸笔、纯净水,便于律师庭前准备和休息。为方便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设立公益律师接待室。公益律师每周一驻院为不服生效判决、决定的信访群众提供代理申诉服务,为来院咨询群众提供法律意见,目前已参与纠纷化解50余件。在渝中法院公众服务网链接市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登陆操作。为扩大律师服务平台的知晓度,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专页展示平台功能。并在2015年10月至今的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将律师服务平台作为亮点工作向来院律师重点介绍。积极协调庭审避让问题,对代理律师提出调整开庭时间的请求,承办法官在与代理律师充分沟通后,对部分确有困难的律师,允许其延期开庭申请,保障律师出庭诉讼。

  四是认真落实律师建议。高度重视律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将律师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突破口、助推器。2011年以来,对收集到的100余条律师建议和意见,逐条梳理,及时整改落实。如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喻开渝律师提议建立诉前鉴定机制,渝中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诉前鉴定、评估案件流程管理规则》,现已接受诉前鉴定委托2000余件。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提议在渝中法院公众服务网开设律师服务平台,渝中法院立即向王成律师反馈公众服务网已链接市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并现场演示在公众服务网如何登录该平台。王成律师对该建议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重庆千禧年律师事务所陈锐伟律师提议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渝中法院除利用“执行威慑网”、官方微博微信曝光被执行人信息外,还借助解放碑商圈LED显示屏24小时循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来源:渝中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