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安全生产落实到位有实招
(第1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渝北区安全生产落实到位有实招
近年来,渝北区将安全感作为打造“重庆对外开放第一门户”的重要品牌,结合实际出实招,在促进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企业责任、推动工作落地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2014年,全区呈现“经济快速发展、事故大幅下降”良好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居全市第一,同比增长13%;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8%,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近5年来首次实现),城市安全运行、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安全生活取得新进展。
一、“五个反思”促进党政同责
区委、区政府用改革发展的思维,反思安全工作。党委安全生产履职,反思谋划抓得实不实、干部配得强不强、编制给得足不足、机制建得好不好、问责做得严不严;政府安全生产履职,反思底数清不清、业务熟不熟、投入够不够、作风硬不硬、执行实不实。通过两个“五个反思”,指导了一系列有创新、有价值、有实效的具体行动。
一是区委从顶层设计入手,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区委、区政府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细化了“55666”职责体系,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五个亲自”、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五个落实”、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六个带头”、各级行政班子其他成员“六个到位”、各级行政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六个率先”。按照党委抓决策、政府抓执行、人大抓监督、政协抓评估的职能定位,统筹四大班子力量抓安全。区委书记和区长的办公室分别挂有“一张图”和“两块黑板”,分别标注全区安全风险点、重大隐患和工作动态,供书记、区长随时掌控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向各级领导干部表达区委区政府抓安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传导压力,增强红线意识。区安监局局长身兼区安办主任、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副主任“三重身份”,增强综合监管权威。
二是稳定安监队伍,厚待安监干部。针对一个镇一年3次变动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队伍“走马灯、不定根”等安全压力大导致的现象,区委明确,对安监干部重用提拔的比例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于区内其他部门的平均水平;将安监岗位作为后备干部锻炼平台,对成绩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长期坚守第一线的基层干部,适时轮岗交流;落实安监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安监局打造了政策研讨会、业务大讲台、心灵加油站、观点交流所、才情展示厅“五大平台”,大力培养年轻安监干部,全面提升安监干部综合素质。
三是安全投入保障有力。投入4200万元以奖代补关闭煤矿、安装防撞护栏“生命工程”、改造老旧电梯、建设市政化粪池预警监测系统,强力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补助210万元保障了全区105个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正常运行,强化安全“第一防线”。安排了32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监管工作运行。
二、“五个专门”落实一岗双责
渝北区以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项攻坚、专档记录的“五个专门”为标准,检验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真不真,印证政府履职“五个反思”实不实。
一是专人负责。“一岗双责”落实,首先要机构人员到位。在政府层面,明确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重点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配齐了安全科室。区安监局新增3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近两年公招干部20名。全区划分为2831个基础网格,每个村(社区)一名“安全巡查员”,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落实到监管第一站。
二是专题研究。“只抓发展、只谈项目,安全生产不进行专题研究,那就不能算‘一岗双责’到位”。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部署工作;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定期专题研究分管行业安全工作。
三是专项检查。“一岗双责”要有作为,必须有安全检查等活动来体现。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到企业检查安全,到现场督办整改事故隐患。区政府分管领导针对分管行业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提示、大督导、大管控”、建设施工“两防”、工商贸粉尘防爆、消防通道等专项整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项巡查评议,区政协对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协商。
四是专项攻坚。区委常委会提出“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12字工作法,整治安全问题。2014年4月,针对国务院和市政府安委会督查组发现的44项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制定了89条具体整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一岗双责”区领导、行业部门,专项攻坚,倒逼强推整改完毕。针对建设事故多发问题,区建委在全市率先推进脚手架全封闭施工、水平“软防护”替代“硬质防护”,确保高处施工人员作业不能掉、掉不下。
五是专档记录。工作靠履职痕迹来印证,也是渝北区对落实“一岗双责”的硬性要求。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有会议纪要、有安排部署;对党政领导履职尽责情况,要有工作笔记、有影像图片。区委、区政府督查党员干部履职情况,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多方印证。
三、“三色管理”强化企业责任
渝北区遵循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将企业分为灰色、褐色、黑色三个等次,实施“三色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反思企业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对企业提出“五个落没落实”: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落没落实,企业内部安全机构人员的管理责任落没落实,工业设备隐患排查这项工作落没落实,运行管理的机制落没落实,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的综合手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落没落实。
二是按照“三色管理”分类指导。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商贸等七大高危险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其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类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确定为灰色(一般)、褐色(较差)、黑色(差)三个等次,按照“灰色整改提升、褐色限期整改、黑色挂牌督办”的要求,对企业实施分类动态监管。
三是实施“三色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区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对“三色”企业进行曝光,对黑色类企业实行约束: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约束;取消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和评优评先资格;依法实施上限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产整改的,提请政府依法关闭。2014年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11家。
四、“三清三进”推动工作落地
为推动工作落地,区委、区政府提出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工作机制,对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同时,通过“四级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通过“一约谈、二提升、三拓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三清三进”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镇街、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区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对各部门、镇街、园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督办。2014年,累计整改隐患1747条,下发通报督办31期。对30条整改难度较大、影响面较广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别由13位区级领导牵头督办,挂牌整改。
二是“四级管理”抓工作责任落实。根据辖区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任务及风险大小,进行重点、中等和一般单位分类,每季度对区级部门、镇街事故控制、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级进行排名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一般”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被评定为“差”的单位,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是“一约谈、二提升、三拓展”抓事故责任追究。一约谈,约谈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二提升,将处理事故单位由劳务公司提升到总包单位,处理事故责任人由项目经理提升到法定代表人;三拓展,将事故单位追责范围由项目经理拓展到法定代表人、业主单位、劳务公司、分公司、班组及工人,行政责任追究拓展到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追究拓展到镇街、园区有关责任人。 2014年,立案调查事故26起,处罚罚款400万元,处理责任单位61家、责任人员67人,司法处理3人,开展约谈8次。
(核准证号:渝简报096号)
分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党委、
人民政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