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扎实做好煤矿关闭遗留问题处置和监管工作

03.02.2016  23:04

渝北区按照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和渝中监察分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到监管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切实做好煤矿关闭后遗留问题的处置和关闭后的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稳妥处置相关遗留问题。及时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有序处置相关遗留问题上来,指导产煤镇和煤矿企业稳步推进民工工资、工伤、职业病以及周边群众水、电、路、土地复垦、青苗费、土地租金等遗留问题的处置上来,依法、规范、安全审批发放市、区奖补资金,力争不留后遗症,确保煤矿和谐关闭。

二是强化服务,支持煤矿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帮助关闭煤矿争取优惠政策,支持有意愿的关闭煤矿企业尽快实现产业转型,加快在医疗保健、观光旅游、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培育发展。

三是抓好关闭煤矿企业在冰冻雨雪天气期间的地质灾害检查督查工作,督促各产煤镇安监办、煤矿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工作,及时整治矸石山隐患,在矸石山周围及滑坡可能危及居民安全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相关防护设施,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和地面建筑设施及矸石山的检查、巡查工作。防范井上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职工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检查,防止煤矿死灰复燃。严格按照2016年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对2013年以来的18家关闭煤矿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或巡查,督促产煤镇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和村网格员检查巡查责任,严防盗取关闭煤矿井下设备,严厉打击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