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03.03.2017  20:06
  渝北法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事关国家、民族未来,是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牢牢把握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探索,奋力创新,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16年10月12日,该庭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校园送法:强化在校学生法律意识

  针对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事件频发的新情况,该院主动加强与团区委、区教委、辖区中小学等单位的常态联系,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现场庭审、校园广播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在校学生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辖区不少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慕名”主动联系该院,希望少审法官到校进行法制宣讲。2015年以来,该院少审法官的足迹已出现在辖区的10所中小学,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次,平均每2个月开展1次,参与学生多达6000余名。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渝北法院未综庭的法官任韵霖。”2015年9月17日,任法官脱掉法袍,换上制服,走进渝北区暨华中学校园电视台为全校师生进行直播授课。该场名为“放飞青春梦想,法律保驾护航”的法制讲座被校方全程录制成视频文件,并作为每届新生入学的必修法治课。

  “以前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法院开庭,没想到今天能够这么近距离的观摩庭审,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知识,也深受教育。” 2016年11月17日,该院未综庭将一起青少年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开庭时已成年)搬进渝北区职教中心的学术报告厅进行审理,现场为近50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2017年该院将重点在辖区范围内选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儿童、违法安全事故集中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校作为普法宣传基地,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三定”模式,派驻少审法官到学校开展司法服务,提升少年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精准化。

  微信普法:助力社会少年知法守法

  2016年12月3日,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普法要有针对性和创新性,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当下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及时通讯软件、自媒体深入发展,提高新媒体运用能力已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应有之义。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普法,能够打破时间、地域及受众的局限,特别是能够给社会少年及其父母播撒法律知识,增强他们守法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2016年3月,该院未综庭在全市法院率先开通面向未成年人群体的“法护未来”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说法”、“青春之泪”、“护航行动”三个栏目,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的典型案例多角度地进行整理、提炼,将案情与法条有机结合,运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推送、报道,展示失足少年的悔过痕迹,辅以案件解读与法官感悟,传递法律知识,警示教育社会少年知法守法。截止2017年1月,该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4条,公众号关注量达500余人,阅读信息1700余人次,信息被点赞110余次。

  为了扩大该微信公众号的传播面和影响力,该庭还通过区教委、团区委、妇联等单位协助以及干警朋友圈转发、立案大厅与少年法庭门口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2016年以来,共制作并发放《法护未来》法治宣传手册5000余册,展示案例解读展板30余次,积极探索建立以微信公众平台为抓手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少年审判普法宣传新模式。

  心理干预:帮助失足少年真心改过

  心理干预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被追诉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司法心理学方法,以促使涉案少年缓解紧张情绪、消减心理障碍,进而积极参与诉讼、真诚悔过。

  近年来,该院未综庭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逐步形成了“临时家长感化”、亲情会见、协同公诉人教育以及“隔离审判”等干预方法,充分发挥心理干预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的积极作用。

  2013年6月27日,该院不公开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夏某盗窃一案,因无法联系其父母到庭参加诉讼,少审法官在了解夏某成长经历后,便提请渝北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定一名合适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参与该案的诉讼。庭前“临时家长”沈某某在法官陪同下与其会面、交谈,了解其成长经历与心理状态;庭审中沈某某帮助其消除恐惧、焦虑心理,并给予安抚和教育,希望夏某能真心悔改。夏某表示今后找份工作,重新做人。

  “对不起,我错了,真的对不起,我一定好好改正,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再也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一小伙泪正流满面跪在一位枯瘦如柴的老妇人面前。2015年8月的一天,在渝北法院感化室,未综庭为未成年被告人刘某安排了亲情会见,面对亲人的拳拳关怀,反观自己犯下的罪行,刘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3年以来,该院少审法官通过协同“临时家长”、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成年亲属以及公诉人等就失足少年进行多种形式的心理感化与引导,合计达300余人次。

  判后帮扶:协助困境少年摆脱窘况

  判后帮扶是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身陷困境时所实施的司法帮教机制,旨在通过司法人文关怀助力涉案少年走出困境。近年来,该院未综庭一方面积极开展针对非监禁刑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将判后帮扶的触角延伸至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当中。

  2015年以来,该院共回访帮教非监禁刑未成年犯46人,回访帮教率56.8%。针对渴望工作、平时表现较好、家庭困难的少年,协调社区矫正组织或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已协助27名未成年人实现就业。2016年6月1日,回访中了解到未成年犯罗某到水土工业园某工厂应聘时被拒,法官随即联系矫正组织及罗某母亲了解具体情况,最终协助其到一家饭店学习厨师技能。

  “虽然判我们胜诉了,但是他却不支付抚养费啊!” 2016年1月7日,已过小寒,阴雨绵绵。少审法官冒着严寒来到身患尿毒症的涉诉儿童徐某家中,了解徐某的生活状况以及判决履行情况。回访中得知,徐某父亲并未按照判决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徐某仅靠其母亲在屠宰场作小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每月上万元的医疗费将这对母子压得不堪重负。针对父亲的无情,法官引导该母子继续依靠法律武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同时,借力地方电视台对该案的判后帮扶工作进行深度跟踪报道,并在2016年大年初一播放,通过社会监督力促徐某父亲履行义务。

  今后,渝北法院将持续探索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强化校园送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心理干预措施、判后多维帮扶等方面,播撒法律知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