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23.01.2015  19:59
  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决定(法〔2015〕13号文),对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渝北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人民法院”荣誉称号,成为重庆市唯一一家上榜的法院。

  “全国优秀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中成绩卓著者的崇高荣誉。荣获这一称号,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渝北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

  近年来,渝北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秉持“抱诚守真谋长远,敦本务实强基础,从严治院树形象,克难精进创一流”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抓好执法办案;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着力打造“民生法院”;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有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实施机制创新,大力打造特色亮点;深入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队伍素养;实现了各项工作的齐头并进。2011年以来,该院荣获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以及全市法院系统“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文明立案窗口”等众多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市“十佳女法官”、“先进政法干警”、“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人物。

   2014年,渝北受理案件突破三万件,达到30214件,审执结26351件,同比分别增长7.1%和4.8%,法官人均结案246件,涉案标的金额32.3亿元,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七年居全市法院之首,为维护辖区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