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03.2019  23:01

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李某某执行逮捕。据悉,该李某某与自己的妻子马某某、儿子李某一起生产假冒品牌酒,并通过朋友陈某对外销售,4人均被刑事拘留。

今年初,渝北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环山公园、统景镇、木耳镇等地租用民房生产、制作、销售假冒五粮液、泸州老窖、1573等品牌酒。民警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经蹲点守候、跟踪布控,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马某某夫妻。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发现:李某某夫妇为掩人耳目,一般在凌晨4时许驾车到租赁屋灌装假酒,再贴上商标,包装完毕后运送到其他租赁屋藏匿或直接送给销售下家。

1月17日凌晨5时,经侦支队民警兵分三路,分别前往环山公园、统景镇、木耳镇其租赁屋。凌晨6时许,三组同时行动,在环山公园成功将李某某夫妻及其子李某3人抓获。3个窝点共计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红花郎”“泸州老窖”等品牌酒2000余瓶,涉案总价值200余万元。

经调查,自2018年以来,李某某夫妇分别在环山公园、统景镇、木耳镇的乡村租赁农民闲置房,通过购买散装白酒灌装于五粮液、泸州老窖、1573空瓶内,并购买相应品牌酒外包装的方式,以次充好生产各类品牌酒,再通过陈某某对外销售。截止目前,已对外销售假冒品牌酒上万瓶,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马某某、李某、陈某某均被取保候审。下一步,分局将对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发现任何假冒产品线索请立即报警或向警方举报,只要发现一起就打击一起,才能够有效制止这些虚假行为的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