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中心夏一平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发言材料

18.01.2015  12:53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总揽全局,结合实际,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充分显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政治智慧和战略远见。孙政才书记关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内容,思想认识深刻、内涵外延丰富,既充分贯彻落实了中央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重庆实际情况;既蕴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哲学思想,又承担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责任和使命,顺应了发展规律和民生期盼,令人备受鼓舞。市委、市政府提出以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为指导,严守“五个决不”底线,坚持五项基本原则,把握四项建设目标的总体思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格局。

      湿地保护的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下面我就湿地保护方面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意见》说几点想法。

      (一)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湿地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对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是遏制我市湿地资源面积减少,功能退化趋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重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议市林业局将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纳入生态保护的主要内容,对全市湿地保护范围进行矢量化,绘制湿地保护红线图、形成湿地区划报告和统计表,对外发布湿地红线划定结果,制定红线保护制度,并将湿地红线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县。

      (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保护和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有利于经济、社会和湿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有利于提升湿地保护工作的管理能力。建议尽快出台《重庆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并选择一块湿地开展补偿试点,争取“十三五”规划中把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纳入补偿范围,形成完善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三)重点推进《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湿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湿地立法有效保护我市湿地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建议加快湿地保护立法进度,以健全法制的方式实现湿地保护的目标。

      (四)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的生态修复与治理。由于三峡水库采取“蓄清排浊”的运行方式,在145米至175米间出现冬水夏陆干湿交替区,形成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也带来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极大地影响着三峡水库生态安全和库区可持续发展。如何实现库区消落带湿地生态治理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是实施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的重要任务。建议将《三峡水库消落带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全市“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推动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的生态修复与治理。

      (五)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评价体系。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区域生态文明水平,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为全面科学地评价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推动生态重庆的建设,建议确定生态文明评价指标,并定期开展生态文明成效评估,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