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滴滴跑“黑车” 男子被罚款5000元

15.07.2017  16:52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高速公路三支队三大队了解到,昨日(7月14日),三大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商务车,该车利用“滴滴”网约车平台,获取乘车人出行信息后,前往乘车人地点私下谈定价格,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昨日10时许,三大队执法人员在G5515黔恩高速执法点对一辆黑色宝骏牌商务车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唐某神情紧张,含糊其辞,不能准确说出目的地,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

随后执法人员对车内乘客进行简单询问发现,均不能说出驾驶员的姓名。

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驾驶员唐某,利用“滴滴”网约车平台获取乘车人信息后,私下商定价格,以128元/人的乘车价格,将车内7名乘车由湖北恩施送至重庆酉阳。

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涉嫌非法营运。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考虑到其家庭困难,又属于初犯,高速执法部门对其减轻处罚,予以5000元罚款。

在此高速执法部门提醒:目前正值暑运,乘车出行较多,非法营运客车一般车况不好,且驾驶员、车辆不具备相关资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请广大乘客一定要按规定到指定站台乘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张旭 通讯员 李伟 摄影报道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