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人民调解员驻法院工作室正式成立

08.01.2015  16:13
    2015年1月4日,潼南县人民调解员驻法院工作室在潼南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该调解室的成立,标志着该县“诉调对接”机制日趋完善。   该工作室设立在潼南县人民法院,由县司法局选派2名以上任期相对固定、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进驻。其主要工作有:一是开展诉前调解。对双方争议较小、案情清楚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功进入诉讼。二是开展委托调解。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各审判庭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三是开展协助调解。对于法院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员做协助调解、执行和解工作。   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促进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和有机融合,使当事人多了一种在诉讼程序之外解决纠纷的途径,既有利于方便快捷化解民事纠纷,也有利于缓解法院办案压力。该调解室的设立,使人民调解灵活、快捷、易于接受、不收费用等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从而实现了诉调法律服务“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