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拱辰楼火灾处理情况公布 当地县长副县长受处分

16.01.2015  15:18

   中新网 1月15日电 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大理发布”消息,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察局发布通报,公布巍山县“1•03”拱辰楼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情况。巍山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及局长、县分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长、副县长、县长等六人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行政记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

      (重庆新闻网 拱辰楼火灾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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