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这个小区物管被罚36500元

25.03.2021  15:56

消防安全关系着每家每户的安全。3月22日,忠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忠县忠州街道香山一路39号的香山国际高层建筑小区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前期消防无水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给予重庆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6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整改到位。

今年2月4日,忠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香山国际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小区18、19、20号楼消火栓管网未正常通水供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监督人员当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重庆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月12日前整改完毕。

忠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月15日和3月22日分别前往现场进行复查,发现消防管网仍未通水。

重庆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证据采集,确定事实存在,并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给予重庆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6500元整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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