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狠抓3点防控全力规范办学行为

07.09.2016  20:04

 

一是幼儿园办学。 注重规范各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的办学行为,要求各园必须做到办学资质齐备,教职工配备到位、持证上岗,杜绝大班额;严禁违规收取保育保教费之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书包费、毛巾口杯费、教材费等),严禁强制性跨学期收费和强制性购买特色课程,收费公示明晰;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贯彻落实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保教。

二是中小学招生。 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招生现象及时制止,对个别顶风违纪学校进行诫勉谈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行为;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特殊人群子女入学,妥善安置2800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0名特殊人群(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并收费。

三是依法治校。 注重规范中小学教材及教辅资料使用,小学不使用教辅资料,初中、高中坚持“一科一辅”,杜绝学校和教师个人在征订教辅资料过程中牟利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职工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各校尤其是高完中学校与第三方机构联办的美术班、艺体班等,其收费、课程改革等方面符合课程、政策和法律依据;严禁教职工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开展治理“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区教委设立投书箱和投诉电话,同时采用明察、暗访、民调、问卷等方式,严查相关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