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冉进红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上强调围绕“1153”工作思路强化责任严格执法

16.02.2017  17:34

 

2月14—15日,市安监局在涪陵区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局长冉进红在会上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32号文件和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1153”工作思路,强化责任,严格执法,督查问责,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月14日,与会人员分成6个小组,分别前往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现场观摩学习。在建峰化工,企业现场介绍了“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动阐释了企业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探索,并总结出一台设备天天查、三级体系保安全,两套装置周周查、专业部门保效率,重点部位月月查、整合资源促治理的工作经验。在天原化工,企业从安全技术管理小组职责范围、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安全技术管理总流程、安全技术管理运行、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危险作业过程监护等全过程展示企业如何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在华峰化工,涪陵区安监局现场介绍了政府部门如何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 “三部曲”工作。企业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三部曲”,探索出成立“三部曲”工作小组、公司自查、执法迎检等工作经验。

现场会后,冉进红指出,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事故防控较好,连续6年实现零死亡。他总结到有五点经验值得继续发扬,一是标准化创建实现100%;二是结构调整,搬迁入园,有效改善基本面;三是企业管理到位,部门执法严格;四是监管体制和职责更加明确;五是烟花爆竹的转型发展和打非治违更加有力。

冉进红指出,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1153”工作思路,各级政府要认真督查责任落实,按照“三部曲”严格执法;企业要认真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和总工程师制度。各级各部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渝府发〔2017〕1号)精神;强化责任,严格执法,督查问责,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副巡视员崔振东在会上通报了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要求。会上,6个小组分别阐述了此次现场会的体会和建议;万州区、中石油重庆销售分公司、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副局长刘光才、副局长宁光贤、纪检组长张庆凯、副巡视员曾平、副巡视员崔振东、副巡视员张西京参加会议,中央在渝化工企业、市属重点化工企业;各区县安监局;市安监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