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重庆绕城高速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首日全市查处案件3起

01.02.2019  19:11

2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截至今日记者发稿时止,全市今日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共3起。

沙坪坝区曾家镇安监办接到群众举报芙蓉兴盛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曾家镇安监办和曾家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依法查处收缴了7件烟花爆竹并予以销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潼南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治安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件。

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介绍,2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公安机关将设立191个烟花爆竹专门检查站,依托16个省际交通检查站、121条春运干线检查站和2万余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检查,防止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域。每日投入6万余巡防力量,加强对禁放区域网格化巡逻防控,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携带、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多形式、多层面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让“禁放”工作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全市烟花爆竹管理相关部门共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1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收缴非法产品26357件,治安拘留140人。

警方提醒,春节假期临近,将进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潮期,请市民切记不能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罚款100-500元直至拘留;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5-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可拨打110或通过当地公布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同时,市民在燃放区域购买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观察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燃放级别,正规烟花爆竹产品按药量和危险性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和B级属于专业燃放类,C级和D级属于个人燃放类。请勿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避免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上游新闻记者 景然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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