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钱不还父亲被人扣押 收账人涉非法拘禁

29.12.2014  23:34
  万州一男子在手头紧时找别人借了几万块钱,但约定还款期限到了之后,债主多次催收不见动静。正当债主愁眉苦脸时,其一个亲戚获知了此事,便请人去帮忙收账。哪想收账的人没有找到欠债人,便将其父亲扣押逼其现身还钱,结果是倒赔钱还触犯了法律。近日,市二中院终审后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涉案5人因涉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儿子借钱不还父亲在非法拘禁

  2013年9月至11月,家住万州的文某先后借给喻某现金本息共计5.85万元。借钱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后,文某多次找喻某催收,但始终不见喻某还钱。

  正当文某对拿回借款犯愁时,其亲戚小军获悉了文某收不回借款的难事,于是便决定帮忙。随后,小军请求刘某找人收账。刘某接受请托后,便找到王某代为收取。

  今年3月27日下午1时许,刘某、文某、王某找到喻某的父亲,强行将其带至万州区申明坝的暂住地。随后,王某又邀约郭某前来,要求喻某的父亲联系其儿子回家或者代为还款,不想却遭到了喻某父亲的拒绝。

  几人见收账之路不顺,遂以喻某涉嫌诈骗为由将喻某父亲带至当地派出所。随后,小军也赶到派出所出示了借款协议。民警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告知收账的一帮人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款人不还钱,应向法院起诉解决。

  文某等一帮人在得到警方的明确答复后,没有按照民警所指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而是将喻某的父亲带到西山车站等处寻找喻某,但仍不见其踪影。

  随后,喻某的父亲被文某一帮人带至多处进行看管,并对其多次实施殴打,当天下午6时左右,喻某的父亲经电话联系多方筹借,向他人借款1000元交给王某,并承诺次日再还4000元后才得以脱身。

  债主和收账人都没跑脱

  喻某父亲被非法拘禁并被殴打致伤案发后,万州警方先后将涉案的五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鉴定,喻某父亲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殴打的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案发后经协商,文某放弃喻某所有借款本息,另外一次性赔偿喻某父亲现金3万元。喻某的父亲对本案所有参与者表示谅解。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王某、刘某、小军、文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一审后判决,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小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郭某、王某对判决表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市二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官说法

  索取债务应采取合法手段

  承办法官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活跃,借贷或债务纠纷也在逐年增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索取债务使用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根据司法机关的调查掌握,虽然市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仍有不少人在索取债务时采用了非法手段。

  法官提醒,采取不正当手段讨债,既冒风险又属违法行为,其结果往往是害人又害己。

  法官以此案告诫广大市民,本来属于正当合理索取债务,如果采取非法手段,导致的结果就会像本案债主文某一样得不偿失。文某的初衷是拿回自己的借款,在这个过程中,民警曾给他指出过正当的讨要之路,可他没有听取。结果却是一笔巨额借款弄丢了,还倒赔了几万块钱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为此牵扯的一帮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其深刻教训人们应当吸取。

  法官同时称,采取非法手段请人索取债务,在其整个讨债过程中,往往有很多情势是不受债主控制的,收账之人所采取的手段及措施也不会被债主左右,因为受请托的收账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本事,基本都是不达目的不罢休,试想任其发展下去后果是严重的。

  因此,法官特别提醒有借贷或债务纠纷的市民,在通过自身合理合法手段索取无果的情况下,一定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才能保障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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