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整版报道:重庆扎紧环保篱笆 改善环境民生

15.01.2015  02:52

 

     2014年,我市环保系统将“深化改革、治理污染、守住底线、完善考核、强化基础、确保安全”确定为全年环保工作重点实施的“六件大事”。一年过去,通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步伐,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加大力度解决环境民生问题,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越来越清澈的两江水,越来越常见的“重庆蓝”,让重庆人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有了最为直观的感受。

  去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6天,同比增加40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1%;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干流水质为优,城乡饮用水源总体安全。

2014 年完成污染防治项目超过2000个

  上个月,重庆发电厂1号机组正式关停,黄桷坪地区“两根大烟囱”完全关停进入倒计时阶段,标志着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治理工业污染取得了阶段性新成果。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去年一年,在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保“五大行动”深入推进,完成2000余个污染防治项目,大气和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经多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我市去年成功关闭重庆九龙电厂、北碚区磨心坡电厂和重庆发电厂1号机组,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7万辆、燃煤锅炉512台。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56个湖库整治民生实事完成25个湖库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民生实事完成650个项目、启动900个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玉滩湖、长寿湖获得年度国家专项资金2.7亿元,实施41个生态环保项目,保障71个乡镇约220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同时,我市扎实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深化“河段长”和“河段督导长”河流整治工作机制,璧山区的璧南河、璧北河,长寿区的龙溪河、桃花河,黔江区的黔江河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环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此基础上,我市环保部门还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实施意见》,畅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渠道。

  目前,我市正在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拟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并在8个重点企业开展评估试点工作,未来将在全市推行,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此外,我市还不断深化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推进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发起成立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健全总量减排长效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出台《重庆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我市还在探索建立以大气、污水和垃圾“三张票”为主的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和机制,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的市场价值。

乡镇环保机构实现全覆盖

  去年,我市不断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全市1017个乡镇实现了环保机构全覆盖,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2498人,并完成了首轮全员培训,走在了全国前列。

  其中,涪陵、忠县、荣昌等区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层环境管理体系。江津区265个行政村配备环保“义务监督员”,区财政每年解决经费近100万元。同时,市财政落实1.8亿元加强乡镇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投入1.2亿元,全面推进环境监察、应急、监测、宣教、信息、辐射等监管能力建设。

  去年10月,市环保局启动了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积极防范重污染天气,满足了公众对于空气质量的预期关注。在运用现代技术服务环境管理工作方面,我市还积极布局环保物联网工程,并在璧山区开展了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市全面推广运用。

2015 年地方环保立法将与新《环保法》匹配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经拟定了地方环保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计划,今年将制定《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修正《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修订《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废止《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

  同时,我市还将建设高素质环境法制队伍,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对违法排污、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强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今年,公众参与将成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环境问题是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加大环保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让市民了解更多环保信息,为市民参与环保事务提供便利。

  具体而言,我市今年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目录,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政府环境信息,进一步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同时,依托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凝聚环境保护正能量。

  此外,我市将完善并落实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建设项目环评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制度,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推进环保公益诉讼。还将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我市去年清查黑作坊296家

  去年8月初,我市多家媒体曝光了中梁山上多家污染环境的黑作坊。8月15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清查取缔“黑作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对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隐蔽性强、有环境污染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经营者进行了依法取缔。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500余人(次),执法车辆2700余辆(次)。共清查出各类黑作坊296家,其中:食品加工类157家(占总数的53%)、机械(塑料)加工类35家、非法废物回收加工类28家、畜禽养殖及屠宰类18家、化工类13家、金属冶炼类10家、小电镀9家、造纸类9家、洗涤类6家、建筑材料类5家、燃煤加工类5家、药品生产类1家。

   除了彻底清理中梁山上的“黑作坊”,其他各区县也“战果”斐然:

   璧山区彻底关停了6家和执法部门“打游击”的小食品作坊;合川区7家长期废气扰民的黑废塑料加工作坊被一锅端;北碚区挖出了1家毒血旺加工点,不仅解决了废水污染,还打掉了危害食品安全的污染源……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杜绝被取缔“黑作坊”死灰复燃、污染反弹,做到发现一个、依法取缔一个,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

设立专业环保法庭 保证新《环保法》落实

  从今年元旦起,新的《环保法》正式启动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我市也不断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联动机制,保障新《环保法》能够落到实处。

  2011年底,2个专业环保法庭分别落户渝北区和万州区,截至去年9月,两个环保法庭累计审理环境案件超过700起。其中,万州区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审理各类环境案件405起。审理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89起,逐步增长到2013年的150起,去年1至9月,审理环境案件已达166起,呈逐年递增趋势。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一步,我市还将加强环境保护、能源监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文明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排污拒不作为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目前,市环保局分别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相关实施办法。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集中办理管辖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市高法院在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北区、江津区法院分别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市公安局设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重拳出击、刑责治污格局已初步形成,为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环境损害责任者相关责任提供了保障。

  重庆晚报记者 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