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九个理念”打造基层法院过硬班子

03.03.2017  20:06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基层人民法院要始终将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抓关键少数,提升领导能力,进一步查找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领导班子成员树牢“九个理念”,努力将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引领和推动法院争创新的一流、实现新跨越。

  一是政治理念。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政治立院、政治立身,主动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推动法院改革发展,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工作大局中谋划安排,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意识、更严的政治纪律,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努力让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更加信任。

  二是民本理念。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目标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以“最快捷的诉讼程序、最低廉的诉讼成本、最公正的司法裁判、债权的最大实现”来取得人民群众的公信。坚持以人为本,秉持“一切工作依靠、信任、理解、尊重、服务干警,一切决策从干警中来、到干警中去”的理念,确保法院管理符合绝大多数干警的意愿、维护绝大多数干警的利益。

  三是学习理念。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本领恐慌”,静心学习,提升能力。不断改进学风,用好“三会一课”、教育培训等集中学习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自学,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掌握、深入贯彻各级各项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确保将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法院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

  四是担当理念。要坚持“在其岗、谋其责”,树立“想干事”的担当责任意识,锤炼“能干事”的担当责任能力,培养“真干事”的担当责任行为,推动“干成事”的担当责任成果,时刻警醒“我是谁、我该干什么、我该怎么干、我干得怎么样、我干不好就不是谁”,尽全力做好份内的事,完成应尽的义务,在担当责任中历练成长、发展进步。要切实担当审执中心工作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法院队伍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责任,努力推动法院建设和改革发展。

  五是法治理念。要不断提升严格公正司法能力水平,争做依法办事的表率,保持法治思维,运用法言法语,不断创新审执工作方法,快捷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精准理解关联法律规范,正确适用法律和执行兑现。坚持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认清当前执法办案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带头多办案、快办案、办难案,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

  六是改革理念。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既满怀改革理想又秉持改革理性,既解放思想又实事求是,始终紧扣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改革,切实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积极配合做好人财物市级统筹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努力破解工作难题。注重在统筹兼顾中推动改革,坚持安全平稳展开改革、同心同德致力改革、传承经验助推改革、解放思想破解改革、调衡利益减震改革、严明纪律保障改革,确保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攻坚战。

  七是治本理念。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立清立改工作中存在问题,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总结、传承、固化工作中积淀的经验举措,用好人、制度、机制等管理要素,不断完善法官队伍素质优化机制、司法质量保证机制、司法效率提高机制、司法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司法服务大局工作机制、管理效能迸发的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夯实法院基层基础,蓄强改革发展势能,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

  八是作风理念。要持续打造优良的学习作风、先进的思想作风、务实的工作作风、示范的领导作风、严谨的审判作风、温馨的接待作风、强硬的执行作风、健康的生活作风和清正的廉洁作风,以优良的作风为审执工作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公道正派、慎独慎微,以身示范、层层传导,争做纪律最强、廉洁最好、作风最优的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好司法巡查、常态化督察等手段,严明、严厉、严查办公办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司法作风问题,确保法院风清气正、法官清正廉洁。

  九是同心理念。“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要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干警与干警之间发自内心的相互信任、尊重,同心同德,干出实绩。要正确对待组织、相信组织,正确对待同志、互相包容,正确对待个人、客观评估,勤沟通、勤交流,真沟通、真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分歧和问题,切实凝心聚力,推动共荣共辱,真正肩负起一个时期法院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