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都爱狗 夜闯宠物店顺走6只

05.07.2017  13:52

近日,九龙坡区杨家坪花鸟市场一宠物店里来了四位“怪贼”,他们不偷收银柜里的现金,不偷桌上的电脑,却偏偏偷走了店里不好携带的六只宠物狗和狗笼。偷狗贼是要做什么呢?

6月30日早上7点30分,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接到一宠物店老板报警,称自己位于杨家坪花鸟市场宠物店的玻璃门被人砸碎,店里面的宠物狗被偷走了6只:4只比熊狗,1只客户寄养的贵宾犬,1只客户寄养的金毛犬。

杨家坪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侦查后发现,宠物店里被盗的财物除了这六只宠物狗外,摆在桌上的电脑和收银柜里明晃晃的现金竟然都安然无恙,很是让人不解。

究竟是什么样的“笨贼”只是对宠物如此“执着”呢?

民警带着疑问调看了周边一代的视频监控,发现有四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在当日凌晨五点左右出现在宠物店附近,有极大地犯罪嫌疑。

监控中少年用摩托车将盗来的狗运走

民警巡线追踪,当天下午就在巴南区一公园找到正在悠闲地遛狗的其中一个嫌疑人殷某某。据殷某某交代,他们四人把狗偷回来后放在租来的房子里,然后自己负责遛狗,其他三人负责出去采购狗粮等养狗的必需品。

没想到刚到公园,还没过足养小狗的瘾,就被警察蜀黍逮了个正着。被盗的4只比熊狗、1只贵宾犬被当场找回,而嫌疑人在盗窃过程中跑掉的金毛犬也通过微信寻狗启示找回。

当民警问到他们偷狗的目的时,却让民警哭笑不得。几个年轻人大费周章骑着摩托车夜砸宠物店,竟然只是因为四人同为爱狗的“同道中人”。可是由于年纪小,没有收入来源又不敢找爸妈拿钱买狗,结果就铤而走险,夜闯宠物店不告自取。

由于作案时未满十六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民警通知了四个“熊孩子”的父母到派出所进行了批评教育。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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