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猪共处的男童 必须尽快解救出来

07.07.2015  09:27

河南濮阳清丰县一7岁男童洪波和猪一起待在泔水车里(如图)。记者发现:男童家境贫寒,父亲靠养猪、蹬三轮养家;母亲疑有精神障碍,非打即骂,导致孩子身上满是伤疤;孩子一年四季都蜷睡在院子角落里,冬天腿上生冻疮,冻疮发炎化脓,开春后换衣服要把棉裤剪烂;由于常年被母亲锁在院子里,男童至今不会说话。(7月6日《濮阳早报》)

看过男童的照片,估计很多人都会心酸和气愤:这哪是养人啊,有些猪的生存环境都要比这里好!

让一个孩子像猪一样地生活,并且一连7年,这究竟是为什么?

他的父母是可怜的,但同样是可恨的。因为贫穷娶不到老婆,于是找了个有精神障碍的女人,这本身就违反了婚姻法(有精神疾病的人不能结婚),但当地政府没人管,酿成了物质贫困和精神崩溃的双重悲剧。可孩子生下来了,总是亲骨肉啊,再穷再苦,也得为他遮风挡雨,至少睡在床上吧。可你们,把孩子锁在院子里,缺吃少穿不说,连学习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这是怎样的虐待啊!

当地政府部门是失职的,甚至涉嫌违法。7年了,咋就没有哪个部门去过问一下?自生自灭,不是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就连动物世界也有群体互助。特别是,据孩子的邻居介绍,小男童还有3个未成活的姐弟竟然是被他们的母亲咬死的!咬死3个婴儿,当地公安机关难道不知道如此惨剧?人命关天,即便是惨死于精神病母亲嘴下的人命,那也得有人管啊!

当地人落后的观念也是原因之一:他们认为孩子是私有财产,打骂都是父母的权利,旁人不会多嘴。2012年山西一7岁女孩被继母虐待致死,女孩死时体无完肤,淤青和烟头烫伤疤痕随处可见,肠子都被打断了,令人痛心的是,这继母虐待女孩众所周知,可就是从未有人报警。而在美国,纽约一华裔妇女因儿子没做作业,用扫帚打了孩子一下,留下了伤痕,被老师发现后报警,当晚,警察来就把孩子带走了,说要暂停这位母亲的监护权。

有人说,按照中国法律,虐待罪在未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属于自诉案件,所以当地政府也没什么责任。这真的是理性过度就成冷漠了——一个7岁的孩子,连话都不会说,要他到哪里去自诉呢?他呆过的地方,除了那个像猪圈一样的院子,就是父亲拉潲水的三轮车,还知道去哪里告状呢?这说明,我们的法律也有缺陷——事实上,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提出建议,立法机关应该对刑法中的虐待罪进行修改,把一些自诉改成公诉,特别是虐待儿童。

所幸的是,这孩子在7岁时被媒体发现了,而不像其他孩子,发现时已经死亡。去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7种情形,都可被剥夺监护权。接下来,必须尽快改变孩子的监护人,要么由近亲照料,政府适当经济救助;要么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必须彻底告别与猪共处的日子。

但愿与猪共处的男童,尽快与人共处,学会说话——这实在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愿望了。重庆晨报评论员 胡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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