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交中心三项措施做好制度衔接

11.06.2018  22:50

  环交中心紧紧围绕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环保税征收等工作要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增添工作举措,努力做好制度衔接。

  一是优化排污权核定技术方法。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改革,在排污权核定原有四种方法基础上,新增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核算方法,若企业在核定排污权时,所在行业已有环保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其排污权优先按照行业技术规范规定的核定方法进行核定。

  二是优化排污权清算原则和方法。依次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核定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环保税征收工作中核定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许可证记载的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顺序引用数据,对企业的排污权使用量进行清算,确保数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是优化排污权清算时间节点。梳理出前300家排污权清算重点企业名单,以2018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排污权清算清缴,进一步做好与环保税实施的时间衔接,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